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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已建矿山首次有偿出让

点击数:3013 发布时间:2005-11-28 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摘要】....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24日上午,厦门市首批14个已建矿山采矿权有偿出让签约仪式在市国土房产局举行,今后这些矿山使用者在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同时,还要逐年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 此次出让,是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推进“阳光矿产”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厦门市矿山采矿权审批改革实现了从无偿到有偿的零的突破。

  出让78个矿山价款900万元

  第一批签约出让的14个矿山都是翔安区的,全部为花岗岩矿山,都是在原采矿许可证已经期满的情况下协议出让的,出让年限为3年。

  另有同安区的64个花岗岩矿山今后也将陆续签约出让,它们的原采矿许可证同样已经期满,目前也已经按规定组织完成了重新核实矿界工作并确定协议出让价款。据了解,78个矿山加起来,为期三年的出让共可征收采矿权价款约9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矿山总数为149个,其中饰面用花岗岩100个,建筑用花岗岩36个,地热2个,矿泉水11个。根据规定,对新建矿山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有偿取得,对已建矿山采矿权可以实行协议出让有偿取得,协议不成的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有偿取得。

  生态管不好罚没保证金

  此外,为保证矿山关闭时采矿权人能负责治理好生态环境,厦门市国土房产局首次要求受让人定期缴存土地生态恢复保证金,保证金由出让人专户储存和管理。矿山闭坑时,若受让人按批准的治理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与生态环境治理,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出让人将退还受让人已缴存的保证金。否则,将不予退还,由出让人代其组织治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人承担。

  据介绍,对于原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有效期限未满的矿山,国土房产局将制定出一套较科学合理的新旧矿业权过渡接轨办法,以妥善解决矿业权双轨制的问题。

  新老矿竞争不公如何解

  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有关人士介绍,厦门市现在所进行的矿业权市场化改革,主要是针对新设置的采矿权及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的采矿权,而对于原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有效期限未满的采矿权还未实行有偿使用。这样,不同的矿山企业可能由于获得矿业时间上的差异,而导致投入、成本和收益等方面产生比较大的差异,势必造成新老企业竞争起点不一致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国土房产局将进一步制定出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新旧矿业权过渡接轨的办法,妥善解决好矿业权双轨制的问题。

  厦门矿产资源改革

  近两年来,厦门市在推进矿产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2002年12月,厦门市矿产管理职能从建设局划归国土房产局管理时,全市矿山总数为174个。这些矿山采矿权全部为行政审批无偿取得的。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2003年首先组织编制了《厦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于2004年1月起实施。

  2003年6月,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挂牌设立了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把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统一纳入厦门市土地交易市场进行运作。

  为改革过去行政审批的采矿权使用制度,国土房产局还根据《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规定,在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办理延续开采时,采取协议办法重新出让采矿权。

  地热、矿泉水资源将与土地捆绑出让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针对地热、矿泉水资源的开发问题,厦门市国土资源局拟采取由政府统一出资勘查,由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进行储备,然后与土地使用权进行捆绑挂牌出让。目前,国土房产局第一批已选定对集美中洲岛等地热资源进行勘查和储备,预计明年可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推出出让。

  碎石需求猛增300万立方米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今年厦门市碎石需求量猛增至600多万立方米,比原先的需求量300多万立方米多出300万立方米左右。据统计,厦门市现有36个建筑用花岗岩矿,实际可年产碎石300多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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