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材协会文件
中石协【2014】25号
关于发布《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石材应用护理会员企业:
为调动各地会员企业的积极性,协助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各地开展工作,促进各地区应用护理行业的发展,经2014年专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省市设立工作联络站,作为专委会工作的重要补充。现将《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络站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该项工作稳步推进,专委会决定首先在郑州、南京两地开展设立工作联络站的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特此通知。
附:《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络站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材协会
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附件:
中国石材协会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
工作联络站管理暂行办法
一、建站的基本条件:
1、本地区石材应用护理企业数量较多,具备扩大会员队伍、组织开展专委会活动的基础;
2、地区经济和社会较发达,有足够的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向更宽领域拓展专委会的业务;
3、有一批经营业绩较好、敢于担当、愿为行业发展做积极贡献的石材应用护理会员骨干企业。
二、具体办法:
1、承办单位在专委会的指导下,在本地区开展工作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2、承办单位产生办法:
由会员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承办申报表,报专委会。申报企业须符合申报条件(附后)。专委会依据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各地区的承办单位,报协会备案后,向承办单位颁发授权书和铜牌,授权其在本地区开展工作;
3、专委会对工作联络站实行动态管理,授权年限为2年,授权期满后经专委会审核,可继续授权或解除授权;
4、工作联络站工作范围:
①根据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地区石材应用护理企业开展技术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
②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加专委会开展的有关活动;
③书面报告本地区行业发展状况和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以便专委会配合工作站工作;
④工作联络站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设立工作组,并报专委会备案。工作组的工作范围与工作联络站相同。工作组在工作联络站指导下开展工作。
⑤发展新会员。
5、各工作联络站年终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专委会。每年专委会要根据各站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先进工作联络站,进行表彰和鼓励。
三、此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1、申报条件
2、工作联络站承办申报表
中国石材协会
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
附件1:
申 报 条 件
①申报企业应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
②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经营业绩较好,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③与当地企业有良好的沟通与联络,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④具有愿为行业发展做奉献的精神。
附件2:
工作联络站承办申报表
填表日期(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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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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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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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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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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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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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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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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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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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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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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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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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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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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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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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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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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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主营
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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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工程性收入:
经营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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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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