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石生产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在厦门召开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石材研究院
《人造石生产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3月17日在厦门天鹅大酒店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共计22位领导、专家和参编单位参加了会议。
《人造石生产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合影
参加会议的领导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级巡视员王小兵、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石材产业研究院院长苏桂军,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武文博,评审专家有原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副处长张灵芝,中国石材协会原秘书长邓惠青,福建省石材行业协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经伟、中国石材协会石材矿山专业委员会廖原时、广西利升石业有限公司罗阳林、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勇、深圳市石尚工艺石材有限公司晏辉。参加会议的执笔专家有徐仲宝、尹兴、郭栋、吴勇杰、李建成、方亨。

《人造石生产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审会现场
环球石材(东莞)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慧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新陆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阳英良石业有限公司、秦皇岛晶维石材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江西银杉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鹏翔实业有限公司、云浮利机石材有限公司、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磐珉新材有限公司、广州灏弘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编、参编单位起草专家出席会议。
评审会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工、中国石材协会石雕专委会秘书长李正荣主持。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级巡视员王小兵在会议开始时致辞。
王小兵向所有与会专家对国家职业开发标准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职业标准是技能人才评价基础性工作,也为下一步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奠定了基础。国家对技能人才工作越来越重视,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的第四部分,专门对我国职业技能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建立国家职业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行业和企业标准规范以及专项能力等。文件中提到,要加强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互换、互认。职业标准的国际化问题和国际证书互认问题,都是在《意见》中对职业标准提出的新要求。初审会在“三会一公示”当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初审会之后需要接受社会公示,征求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王小兵希望参会的专家本着为行业、企业负责任的态度充分进行讨论,并预祝初审会圆满成功。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石材产业研究院院长苏桂军代表标准承担单位在会议开始时致辞,苏院长对标准起草专家自2022年8月标准工作启动以来所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他对支持标准编制工作的专家、领导、有关机构和企业表示感谢。
初审会推荐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教材处原副处长张灵芝担任评审组组长并主持评审工作。张灵芝在评审开始前就初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初审过程中对于各工种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划分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人造石生产加工工”(职业)下设“人造石生产工”、“人造石加工工”等二个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要求,根据从业人员从事工作的责任大小、难度高低、技术复杂程度等将人造石生产工划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四个技能等级。人造石加工工划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等四个技能等级,并分别提出相应的技能要求和知识要求。
经过一天的讨论、评审,顺利完成了评审工作。专家们一致认为,标准的内容结构、表述方法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中有关专业术语描述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文字描述简洁,定义准确,能被专业人员所理解。标准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现场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符合职业教育培训、人才技能鉴定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评审专家同意《人造石生产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通过初审,建议对初审会专家提出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