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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名牌产品申报全面启动 有五项基本要求

点击数:4487 发布时间:2008-03-20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记者19日获悉,福建省2008年创福建名牌产品工作全面启动。 申报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的基本要求为:(1)属工业品的2007年的市场销售额达7000万元以上;属农产品或软件产品的2007年的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包含该要求的第三项、第四项)。(2)纳税额和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有减免税的产品必须有税务部门的证明,减税产品减税额可记为纳税额,免税产品不受此规定限制。(3)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销售额需在同类产品中全省排名前三名,并有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4)资源、能源消耗高的几类产品的最低门槛:化工、印染产品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建筑石材的....

来源:新华网

    记者19日获悉,福建省2008年创福建名牌产品工作全面启动。

    申报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的基本要求为:(1)属工业品的2007年的市场销售额达7000万元以上;属农产品或软件产品的2007年的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包含该要求的第三项、第四项)。(2)纳税额和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有减免税的产品必须有税务部门的证明,减税产品减税额可记为纳税额,免税产品不受此规定限制。(3)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销售额需在同类产品中全省排名前三名,并有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4)资源、能源消耗高的几类产品的最低门槛:化工、印染产品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建筑石材的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的销售额达到2.5亿元以上;冶炼钢铁制品的销售额达到3.5亿元以上。(5)为鼓励软件企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商标未注册,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受理的企业申报2008年福建名牌产品。

    据了解,省质监局要求企业的申报材料在4月30日前送达各设区市局,详细要求和填报的表格可以到福建质量信息网(网址:http://www.fjqi.gov.cn/)查询下载。

    (记者 黄冰清 通讯员 沈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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