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正式取消对部分石材产品出入境的检验检疫
点击数:11417 发布时间:2009-01-04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进口的大理石及相关19种制品调出海关检验检疫法定检验目录,彻底终结了通关程序中对进口大理石及大理石制品的放射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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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的公告,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大理石及相关19个商品编码的石材制品调出法定检验目录,彻底终结了通关程序中对大理石及相关19个商品编码的石材制品的放射性检验。
此次部分石材制品调出法定检验目录的原由是2005年几家国内大型进出口企业向协会反映,海关对企业进口石材荒料放射性检验既延迟了通关时间又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尤其是我国石材产品每年进口金额中约60%是用于进口大理石荒料和大理石制品,而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海关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是没有意义的。协会秘书处根据企业的意见和会长办公会的要求,积极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业内专家提出了大理石根本不存在对人体有害放射性的理论性论证意见,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没有对大理石进行强制性放射性检测的要求,从技术层面和国外经验等多方面向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
在两年多不间断地奔走呼吁过程中,协会共先后四次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建议取消进口大理石放射性检验的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此问题,最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理解,在2008年底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公告中,才将大理石及相关19个商品编码的石材制品调出法定检验目录。这是协会通过不懈努力,反映企业诉求,为行业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办的又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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