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知要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点击数:3085 发布时间:2005-11-11 来源:石材杂志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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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目标是: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包括: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2、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3、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4、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5、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6、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专项整治。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包括:1、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2、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3、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4、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5、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人管理;6、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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