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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大理石白皮书(2013)》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点击数:3857 发布时间:2013-12-11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1....





  

  2013年12月10日,中国石材协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天然大理石白皮书(2013)》新闻发布会”,同时向全社会郑重宣告——天然大理石对人体健康无任何危害,可以安全使用!
    
  出席发布会的有中国石材协会会长邹传胜,中国石材协会秘书长齐子刚,副秘书长邓惠青、谭金华,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王喜元,清华大学教授朱立,国家石材检测中心副主任、国家石材标委会副秘书长周俊兴,北京市建材联合会副会长、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会长王立臣,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标准质量部主任刘建华,中材地勘工程勘察研究院总工李登科以及部分大理石企业和家装企业代表。来自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环境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建设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浪网、搜狐网、中国石材之窗等40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说起大理石,人们自然会想到天然之美、华丽高贵、色彩柔和、经久耐用……在我们身边,无论是高档星级酒店,还是豪华会所私宅,包括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等国家重点工程中,无不闪现着大理石的身影,默默地呈现着尊贵和非凡的品位。而在家庭装修中,消费者一般却首选瓷砖、木地板等材料。是什么成为大理石进入家庭居室的障碍?很多人的回答会惊人地一致——“放射性”。担心大理石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物质,这是多少年来困扰消费者的“一个谜团”。
    
  何来此担心?
    
  究其根源,此类宣传在中国大陆地区最早始于1995年,到1998年已是铺天盖地。开始是国内少数几家媒体大肆报道石材产品装修引发的负面消息,随之其他媒体盲目跟进,一时形成了“石材放射说”,搞得人心惶惶,唯恐避“石”不及。而细读那些报道,却发现其中毫无依据地过分渲染放射性的危害,对石材产品本身的客观属性却避而不谈。这些报道既无科学、严谨的态度,也无充分、合理的数据,仅仅是利用了人们关心健康、爱惜生命的本能心理,一举将石材产品装入了“有害装饰材料”的“黑名单”。此类报道的起因不得而知,但稍加分析便可看出,这是借“安全、健康”之名对石材产品的恶意攻击,其目的已经超越了产品本身。
    
  那么,大理石真的会有对人体有害的放射性核素吗?对此,《白皮书》做出了科学、详尽的回答。
    
  石材产品是天然装饰装修材料,根据其成因和成分不同,主要分为大理石和花岗石等。众所周知,岩石、土壤,与水、空气一样,是自然界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我们所生存的地球是由103种天然元素构成,其中就包含着放射性元素。人类已经在具有放射性的环境中生存、繁衍了几十万年。作为天然材料的石材,自然也含有放射性元素,这是客观存在不容否认的,关键是其放射性含量是否大到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在这方面,我国的国家标准有明确而且严格的规定。
    
  1.大理石放射性检测指标——远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A类标准
    
  2011年7月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中,包括大理石在内的装饰装修材料被划分为A、B、C三类,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内照射指数)≤1.0和Iγ(外照射指数)≤1.3要求的为A类,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不满足A类标准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Iγ≤1.9要求的为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包括如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院和学校、办公楼、宾馆等)的内饰面,但可用于II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不满足A、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Iγ≤2.8要求的为C类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
    
  据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10年对市场上常用的100余种国产和进口的大理石样品进行的放射性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被检大理石样品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平均为0.02,仅为国家标准A类指标的五十分之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其数值远优于其他现在通用的装饰材料。
    
  2.现行大理石产品标准——不要求检测放射性
    
  因为大理石产品不存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放射性问题,所以在我国现行的大理石产品标准《天然大理石荒料》(JC/T 202-2011)和《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 19766-2005)中,均没有强制检测大理石产品放射性的要求,说明其无需检测。
    
  3.进出口大理石产品——不要求检测放射性
    
  2009年以前,进口大理石在入境时必须要进行强制性的放射性检测。在中国石材协会的多方呼吁和推动下,2008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名录(2009年)》,明确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大理石及其相关产品调出《法检目录》,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即大理石不再进行放射性强制检验。
    
  4.装饰装修工程应用——不要求检测大理石产品放射性
    
  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涉及建材产品放射性检验的两个相关标准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没有要求检测大理石放射性的内容。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曾要求检测“石材”的放射性,其中包含大理石和花岗石,造成了在各种工程中对大理石验收标准执行上的不一致。2012年,住建部采纳了中国石材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对该标准中材料放射性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大理石不需出具放射性检测报告。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给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的函”中的一段话,清晰地表明了此次修订的重点和目的:“考虑到本次局部修订工作既要满足既定的目标要求——修订GB50325-2010的有关条款,使能够更确切表达对建筑石材的放射性控制要求,重点是放开作为装饰材料使用的大理石石材的使用限制,同时,又不至于对整个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控制造成负面影响,……”
    
  至此,在与建筑材料施工有关的两个标准中,均没有对大理石要求进行放射性检验的内容。
    
  从上述各项标准中关于大理石放射性的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家和行业层面均有明确定论:大理石产品无任何影响人体健康的放射性危害。
    
  此次中国石材协会联合行业内的重点石材企业,编制发布《中国天然大理石白皮书(2013年)》,目的就是“还原事实、展示形象、推动发展”,定位于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天然大理石的产品概念、质量数据、消费指南和重点企业等相关信息,希望引导普通消费者更全面、更理性、更科学地认识天然大理石产品,消除疑虑,修正误区,还大理石以“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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