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石材之窗! [请登录] [免费注册]
会员服务 | 商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客服:010-62237591 | QQ交流:点击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石材资讯 » 协会资讯 > 协会文件

关于开展2011年度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复审)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2984 发布时间:2011-11-01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中国石材之窗....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和鼓励石材防护剂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向市场推荐质量好、信誉好、服务好的石材防护级优秀品牌,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中国石材协会于2009年联合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开展了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活动,共有五家企业的七种石材防护剂品牌获得推荐。受到了业内和广大用户的好评。根据协会“推荐活动每两年一次,产品推荐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除对新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外,对有效期满两年的原推荐产品进行复审”的规定,协会从即日起,开展2011年度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复审)活动。具体办法见附件。

附件:1、2011年度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复审) 具体办法;

   2、中国石材协会推荐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申报表

   3、中国石材协会推荐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公示表

  协会联系人:韩 云 邓惠青

  电 话:010-57811177 传 真:010-57811179

 

 

 

                                          中国石材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度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复审) 具体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申报企业是中国石材协会会员;

  3、申报产品有自主品牌,并在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

  4、石材防护产品是企业主要产品之一,在市场上有较好的信誉;

  5、代理国外品牌申报此项活动,须由厂家或指定代理人(代理商)提交相关有效文件,包括商标等及近三年进口情况说明;

  6、申报企业石材防护剂生产及销售年限5年以上;

  7、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申报产品符合《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标准;

  9、每个企业每次最多申报两个不同性能的防护剂产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标准一等品(含)以上的相关要求;

  2、申报产品2007年以来每年至少应用在五个10000平米以上的石材工程项目中,且无质量问题发生;

  3、申报产品必须接受主办单位组织抽样,并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检验费用由被检单位承担;

  4、申报产品的包装、标识和产品信息等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

  三、申报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注册文件;

  2,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

  3、提供2007年以来两次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申报产品的包装标识和技术信息资料;

  5、申报产品2007年以来的业绩资料。

  四、 其他

  1、优秀品牌推荐活动由中国石材协会主办,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并委托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对送检产品进行检测。

  2、推荐活动每两年一次,产品推荐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除对新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外,对有效期满两年的原推荐产品进行复审;

  3、评审结束后将在中国石材之窗网和中国石材应用护理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半个月。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产品方可对外正式推荐;

  4、在推荐期间如被推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国石材协会有权撤销推荐;

  5、每个申报产品评审费用为2000元,复审费用1500元;

  6、今年申报产品截至日期为十二月三十一日。请申报企业于十二月底前将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我会。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中国石材之窗ww.chinastone.cn”,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