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点击数:3384 发布时间:2013-04-15 来源:中国石材协会
【摘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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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协会章程和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办法,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按下列标准于10月底前交纳2013年度会费。
1、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0元。
收款单位:中国石材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户:0200 0014 0901 4491 443
联 系 人: 韩云 邓惠青
电 话:(010)57811179 57811177 传 真: (010)57811179
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为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协会将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真诚希望贵单位对协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材协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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