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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推介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4441 发布时间:2014-03-31 来源:中国石材协会

【摘要】1....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中国石材协会与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了“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推介活动,第一批共60个石材品种获得荣誉称号。名牌效应进一步提升了石材产地的知名度并拓展了国内外市场,随着产品知名度不断提高,广泛地应用于建筑内外墙面和地面等高档装饰中,尤其是近些年,高铁、地铁、机场等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建设中大量选用,使我国石材产品向品牌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各地涌现出一批优质产品,为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我国石材资源,调整、优化石材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向国内外展示我国优质花色石材品种,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中国石材协会与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推介活动,并对第一批获荣誉称号产品复审。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石材协会
  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活动内容
  1.评审第二批“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
  2.复审第一批“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
   
  三、申报条件
  1.原产地为中国;
  2.石材品种产量稳定,年荒料生产量在5000m3以上(名贵品种3000 m3);
  3.石材品种具备如下一种以上特征:
  ①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和产销量;
  ②产品在出口创汇方面业绩突出;
  ③理化性能具有明显用途优势;
  ④具有显著颜色或花纹特征,花色稳定无明显差异。
  4.品种应具有GB/T17670-2008标准的统一编号和名称,未列入该标准的新品种应具有备案名称和编号。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名、优、特石材品种”的企业,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申报品种应是该企业自主开采的矿山产品;
  2.属于地区性的、开采生产申报品种企业较多的地区,可由市、县、或乡(镇)石材开发管委会或石材协(商)会统一协调申报;
  3.申报品种应有相应的实例工程;
   
  五、申报及评定程序
  1.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
  2.认真填写《名优特石材品种申报表》一式两份;
  3.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随《申报表》一同寄往中国石材协会或国家石材质检中心:
  ①石材品种简介;
  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复印件(无注册商标可不提供);
  ③矿山开采许可证复印件;
  ④物理和化学检测报告和岩矿分析报告复印件;
  ⑤提供工程案例电子版图片并附说明;
  ⑥提供200mm×200mm×10~20mm石材品种抛光样品2块。
  4.主办单位对申报材料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议,综合评定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5.经审查、公示且最终认定的“名、优、特石材品种”,由中国石材协会和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及牌扁。
   
  六、“名、优、特石材品种”复审要求
  名优特品种有效期三年,到期复查。仍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继续享受名优特品种称号,不合格者取消“名、优、特石材品种”称号。
  1.填写《名优特石材品种复审表》一式俩份;
  2.复审表要写明产品资源储量、产量,花色材质有无重大变化,产品国内外市场销售情况。
   
  七、费用
  1.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及评选费用。
  2.需要重点宣传推介的入选品种,在评定结果发布后组织相关推介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时间安排
  2014年7月30日前为材料申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审查和公示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发布推广阶段。
   
  九、联系方式
  1.中国石材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大厦C座1523室
     (邮编:100831)
  联系人:李 征、 赵莹媛
  联系电话:010-88084851 / 88084929, 13701376088
  E-mail:lz6088@sina.com
  2.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号(邮编:100018)
  联系人:李琦芃、董志昊
  联系电话:010-65492557 13661040017 / 13269909666
  E-mail:csqtcnet@163.com

  附件:
  1.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申报表
  2.全国名、优、特石材品种复审表

 
                    中国石材协会  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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