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对矿山环境治理实行保证金制度
点击数:2909 发布时间:2006-04-19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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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佟蕾)4月18日上午,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我市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行保证金制度。
我市是花岗石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近年来,花岗石矿产资源在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产生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解决这一
问题,我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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