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点击数:7683 发布时间:2016-3-11 来源:
【摘要】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石材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协会章程特制定会费交纳标准如下: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按下列标准于10月底前交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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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石材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一次理事会通过的协会章程特制定会费交纳标准如下: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按下列标准于10月底前交纳2016年度会费。
1、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6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30000元。
收款单位:中国石材协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户:0200 0014 0901 4491 443
联 系 人: 韩云 邓惠青
电 话:(010)88084806 传 真: (010)88084929
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为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协会将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真诚希望贵单位对协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材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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