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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码头村旧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数:2858 发布时间:2008-05-09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码头村旧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码头村旧村改造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工程地点: 胶州市营海镇码头村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40000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32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营海镇码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洪礼 13780690158
招标代理: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惠铭艳 0532-82205307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有关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要求:
1、本工程要求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
2、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民建专业资质贰级及以上。
3、本工程保证金为陆拾万元(人民币),图纸押金2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08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08年5月14日8时30分(不含周六、周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2、报名需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原件报名时留下以备审查)及复印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青岛市以内胶州行政区以外的企业只需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所报材料应先到青岛市建管局按青建管建字[2006]16号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持《入青信用登记证》后到胶州建筑队伍管理处办理登记后方可到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青岛市以内胶州行政区以外的企业需向胶州市建筑队伍管理处企管股登记后方可报名。  
(7)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6条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需附盖红章)  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0万元,报名时必须交纳。各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公司支票到现场报名,如出现空头支票等现象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外地单位采用电汇方式(开户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新城分社、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5477)
招标人联系人:  王洪礼  联系电话:    13780690158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惠铭艳   联系电话: 82205307                                 
报名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附楼二楼)      
联系电话:82205266        联系人:王天军      
招标单位:    胶州市营海镇码头村民委员会招标报名期限: 2008年05月09日08时  — 2008年05月14日0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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