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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心区中心广场及南中轴景观环境工程

点击数:2356 发布时间:2008-06-02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深圳市中心区中心广场及南中轴景观环境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020080044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中心区中心广场及南中轴景观环境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080044002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中心区中心广场及南中轴景观环境工程——6座人行天桥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中心区中心五路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
负 责 人:刘春乐
经 办 人:丁戴
办公电话:83139184
计划 总 投资:647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部分工程估价:4500.0000万元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8月1日 至 2009年3月28日
本次招标内容:
桥梁;钢结构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5月30日14:00时 至 2008年6月4日12: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其他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投标申请人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最低资质:(无)(项目经理--一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报名要求:
拟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低价法(1—A)(次低价中标)。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Ⅰ和Ⅱ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和Ⅱ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Ⅰ和Ⅱ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报名所需材料及手续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WWW.SZJSJY.COM.CN 主页“办事指南”中的“投标报名办事指南”及“通知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自2007年8月1日起启动指纹代替投标员IC卡工作,过渡期结束后未办理 替代手续的投标人将不能报名,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网。
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详见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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