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数:1887 发布时间:2008-06-19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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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政府批准,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33243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020-8329276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北面、中央湖面西南侧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承包方式:
1、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99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70平方米,为甲级体育建筑,项目主要由游泳跳水馆、室外辅助设施、相关附属用房、露天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人工湖等组成,其中游泳跳水馆地上面积25297平方米,地下面积7173平方米,固定座位4411个,下部为钢筋砼结构、屋盖为钢构件。项目总造价约25654.8万元。
2、招标内容(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1)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工程施工总承包:红线范围内的游泳跳水馆及其地下室和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不包括桩基础、基坑支护),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结构部分的防雷工程,结构部分的预留预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市政及配套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
(2)本项目的所有专业工程和甲供大型设备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3)本项目的所有专业工程和甲供大型设备的配合服务;
(4)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4、承包方式: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钢结构技术要求、幕墙技术要求、有关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五、预计发包价:本次招标的工程预计发包价约为12500万元 。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6 月 24 日---- 2008 年 6 月 25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6月 25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按建质[2007]1号文的规定),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 6月 25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代建、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且没有存在法律纠纷;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08 年 6 月 25 日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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