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州铁路新客站地区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 。
1.2.3 工程范围: 广州铁路新客站地区规划道路由三个等级构成: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桥涵工程(含高架桥)及排水、交通设施(包括道路标志标线、照明、公交停靠站、交通监控系统)、路灯、环卫设施(废物箱)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道路面积约为120万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地证【2008】第10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资【2008】7号 。
1.2.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1.2.7 投资总额:工程费约为人民币131442 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相关规范要求。
1.2.9 合同范围: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咨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08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证书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 ,副项资质证书为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需具备主项资质。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大陆企业进行合作。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资格:确定设计中标人后,由具有广州地区一类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且排名仅次于第一名设计中标人的非设计中标单位(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如果第二名投标人不具有广州地区一类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则由具有广州地区一类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的第三名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依此类推。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售招标文件,各申请人须于2008年7月4日及7月7日9:00时至16:00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必须派项目负责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即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元,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7广州地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证书(如果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5.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议
1.6.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
集合地点: 。
[注释] 自备交通工具。
1.6.2 答疑会议:集合时间: 。
集合地点: 。
[注释] 投标人应在集合时间1个工作日前将需要解答的疑问书面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将电
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便于答疑会解答。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以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造价累计额作为计费基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收费基准价下浮20%后暂定为2538万元,并暂定为合同价,最终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计算出的设计费进行结算,但费率下浮20%不变。其中方案设计费按暂定全部设计费 5% 从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扣除,并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获得补偿的投标单位。分配办法如下:计算,为人民币 127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方案设计补偿费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38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3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5.5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和第5名的投标人 19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 (a) 。
[注释] 从下列计价方式中选一项:
(a) 陆上作业每米125 元,水上作业每米160 元;
(b) 由投标人报价,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宜低于125元。
(c)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7.4 设计咨询收费基准价=工程造价×0.4%─工程勘察设计费×10%,咨询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 。确定勘察设计中标人后,以勘察设计中标人投资估算中的工程造价及勘察设计费中标价为依据,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设计咨询收费作为合同暂定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结算以经过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造价和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依据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保持不变。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设计费×10%,审查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 。确定勘察设计中标人后,以勘察设计中标人的勘察设计费中标价为依据,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作为合同暂定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按建设规模和咨询工作量调整,结算以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为依据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开始开展设计工作的通知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8.3 设计咨询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设计方案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方案咨询报告,在取得初步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施工期间在接到设计修改文件后 3 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意见。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1.8.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期:中标人应在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10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在取得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5 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招标人
1.12.1 名称: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越豪大厦13楼
1.12.3 联络人: 况工
1.12.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1970231
1.12.5 传真号码: 020-81970279
1.12.6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A座2701/2708
1.13.3 联络人: 王先生
1.13.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248134-8001
1.13.5 传真号码: 020-38240870-8030
1.13.6 电子邮箱: gzzjjl011@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28866079
1.14.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4.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08、28866214
1.15.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5.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4 监督机构
1.16.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6.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6.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6
1.16.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6.4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