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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永红河东侧道路工程

点击数:1974 发布时间:2008-08-15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永红河东侧道路工程....

工程名称 永红河东侧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狼山风景名胜区投资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狼山镇
工程规模 605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NTS20080801501 永红河东侧道路 公开招标 500 2008-9-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8月1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9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8年11月24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8月1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8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投资开发总公司 永红河东侧道路工程 已经由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事务所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规模:位于南郊村(永红河东侧),北起南郊路、南至花园路,全长604.5米
(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08年9月5至2008年11月24日施工总日期为8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其中:施工图中所示的所有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请申请人于 2008 年 8 月 20 9 时至 11 时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核对且必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可直接从www.ntcetc.cn下载),所有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
8、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               传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 : 陈娟           传真:85508795-8006   电话:857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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