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广州从化温泉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安置区三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从化温泉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020-87842198
代建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020-878529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14149
三、建设地点:从化市良口镇鸭洞河北岸的塘尾村。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用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总体建筑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其中叠拼连排住宅约7000平方米,多层连体公寓约37000平方米,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6400平方米,包含配套市政道路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预计发包价: 6800万元;工期:27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并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优良样板工程。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9 月 3 日---- 2008 年 9 月 4 日 上午: 9:00 ———- 11:00 下午:14:3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临时一级建造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7年3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9 月 4 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9 月 4 日)前一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6、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1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并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1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择优表见附件二)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一份,一份正本零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注:(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包括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能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