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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黄山鲁森林公园二期进山道路工程

点击数:2116 发布时间:2008-09-18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广州南沙区黄山鲁森林公园二期进山道路工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址: 广州市南沙区浦洲高新技术开发园N3区F79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招标代理: 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云鹤北街26项1号
二、工程名称: 南沙区黄山鲁森林公园二期进山道路工程二标段
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预计发包价:约700万元
招标内容:路基、垫层、砼路面、人行道、排水沟等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 约60个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报名时间:2008年 9  23 日和 9  24 日 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滨海花园)
        联 系 人:胡工                  电话:38377390-80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在广州市地区承接与本工程类别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企业于2005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4、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及(穗建筑[2008]309号)相关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交上岗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2008年1月至7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24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 月 日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按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投标资料签署须知》要求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投标申请公函(按本公告附件格式)。
15、本工程不接受被南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通报的2007年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报名,具体名单以南沙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为准(穗南建[2008]39号)。
1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办法:
1、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报招标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投标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格式下载填写)内容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原件复核为有效(投标单位自备能装下资格预审资料的文件袋,并在袋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
1、目录(需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顺序指明目录项的页码,并明确注明报名资料总页数);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可供下载),一式二份,须有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不用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装订,单独提交);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规定格式填写完整,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说 明:
1、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业主有权派人到提交业绩的项目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核查,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另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以上各项资料须使用A4纸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资料封面写上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保证能随时联系,否则申请人后果自负)、E-mail地址等。经核对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资料,由报名人与招标代理共同密封签名,由交易中心封存。(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3、若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需摇珠随机抽取确定时,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
4、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5、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6、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4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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