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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

点击数:2070 发布时间:2008-10-29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广州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

一、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南段)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熊 工       联系电话: 32053123
代业主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822665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1372980026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中心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萝岗中心区道路市政工程(南段),道路里程K1+540~K1+887.53+段约350米范围内的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沥青砼路面、路边截水沟、人行道等、排水、排污管道系统(含排水渠箱)、DN600球墨铸铁给水管道系统、电缆沟工程(含过路预埋管道)、路灯工程(路灯基础及预埋管以及灯具安装、路灯电缆铺设)、交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1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
200810---2008 1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28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已在报名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负责人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自2006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承接过(已完成或在建)城市道路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广州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11 4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ghj.luogang.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企业在广州市建委网上的备案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计算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执上述要求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报名费用100元/人。
 
 
 标单 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8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南段)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有效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原件备查
 
 
11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12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3
企业在广州市建委网上的备案证明及网上查询路径
 
原件
 
 
 
……
 
 
 
 

注:1、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业绩需详细注明发包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便于资审委员会核实,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资格审查资料的每一页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装订要求采用线拉或压胶的装订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上边显示写上投标工程名称、中间注明“资格审查文件”、下边显示投标人全称和联系人姓名及移动电话号码<保证能随时联系>,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8、资格预审文件按市广州市建委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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