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石材之窗! [请登录] [免费注册]
会员服务 | 商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客服:010-62237591 | QQ交流:点击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石材资讯 » 政策法规 > 地方层面

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我市石材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点击数:5841 发布时间:2021-11-1 来源:云浮市政府办公室

【摘要】石材产业是我市传统特色支柱产业。2015年以来,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大力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

石材产业是我市传统特色支柱产业。2015年以来,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大力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二十条政策措施》,经过市、区两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石材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我市石材产业长期以来简单粗放型的发展方式,积累了很多深层次的结构性的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石材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转变石材产业发展方式,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着力解决石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市各商业银行要将石材企业纳入重点企业项目库名单制管理在目前全市100亿元石材产业信贷规模基础上,稳步扩大石材行业信贷规模,未来5年内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信贷资金支持石材企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全市石材产业信贷规模良性稳步增长。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贷款规模,对开展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节能化技术改造的石材企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为企业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大力降低石材企业融资成本,各商业银行要对信用程度好、纳税评级高、发展情况良好的石材企业,给予同类企业贷款适当的利率优惠。全市所有符合诚信要求的石材企业,都可纳入全市中小微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企业名录库,可获得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享受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支持以及与其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可执行的优惠利率。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出适合石材企业的金融信贷产品,对成效明显、企业反响较好的信贷产品,政府牵头举办专项融资推介会,引导广大石材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加大对石材企业续贷的支持,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经审核合格后可以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办理续贷,加大对企业融资转贷财政资金补贴,切实降低石材企业融资转贷续贷成本。

二、优化完善石材产业用地发展布局。加快制定全市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云浮市中心城区石材产业用地布局划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石材加工企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对全市所有非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以及产业定位明确为非石材加工的用地,划为石材加工禁建区;对全市二类、三类工业用地范围内且现状为石材加工厂的用地,划为石材加工限建区;对云城区安塘石材基地等用地,划分为石材加工适建区。对新建或扩建的石材企业,优先安排在安塘思劳腰古一带。对规模较大的人造石生产企业、废渣废料循环利用企业等环保型石材企业,在用地指标上优先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引导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内的石材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并逐步搬迁至适建区,对投资强度达200万元/亩以上、容积率达2.0以上的入园企业,在用地指标上优先给予倾斜支持。加强对限建区内石材加工企业的管理和引导,对符合用地、环保、税务等要求的石材企业,优先支持其在原厂房的基础上转型升级

三、加大石材专业人才培养和石材企业家培训力度。支持我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石材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承和发展石材工艺和文化,通过“师徒制”模式培养石材工艺技能人才,对成功申办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师工作站、市级名师工作室的,市级财政给予建设经费资助。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与石材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开设石材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班,大力培养石材加工、工艺雕刻、产品设计、机械研发和石材翻译等各类人才,对人才培育成效明显的培训班,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石材企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拓宽石材企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大力发掘和培养石材工艺美术大师,支持协会举办各类型的石材工艺创意大赛,并在政府层面给予工艺美术大师免费宣传和推广。深入实施“优秀石材企业培育”和“优质石材企业家培养”工程,每年组织石材企业家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石材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和能力。加大与福建水头等地的石材企业家合作交流,不定期邀请国内外石材行业专家、企业家领军人物到我市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加快转变我市石材企业家传统思想观念。积极引导我市石材企业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激发石材企业家社会责任感。大力宣传优秀石材企业家创业创新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石材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提升石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石材产业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和优化国家石材产学研检中心、云浮创新设计中心、云浮石材研究院、云浮中科石材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研发和质量检测平台,进一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强化石材生产加工技术研究,优化公共技术服务功能,加快形成促进石材产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其他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资金奖励进行资助。大力支持石材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税务、工商、经信等部门每年建立国家高新石材技术企业培育名录库的,给予企业一对一的申报辅导。支持石材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企业每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联盟(团体)标准、先进企业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石材企业技术改造优化升级。落实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设备更新等方式支持石材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等,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大力支持石材企业淘汰老旧生产技术设备,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设备更新专项政策。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专题资金补助的企业,市级财政按企业申报省级同一专题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金额的5%比例给予一次性叠加补助,每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石材企业开展信息化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石材(石材机械)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和“互联网+”创新试点工作,对获得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和省“互联网+”试点项目的石材(石材机械)企业,在省级工业互联网政策申报方面优先给予倾斜支持。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石材企业创建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标杆企业,支持企业自主研发自动化、信息化石材机械,并向全市石材企业宣传推广石材信息化石材机械。积极引导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等各类信息化企业加强与石材(石材机械)企业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全面提升企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推动石材(石材机械)企业享受互联网和大数据服务。

六、深入实施“个转企”和“小升规”培育工程。全面简化石材企业工商登记程序,对石材个体工商户申请转为企业的,办理流程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放宽石材企业名称登记,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石材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石材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后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拓宽石材行业的“个升企”范围,由原来的个体户转型升级企业基础上,再拓宽到个人独资企业也可转型为公司制企业。支持小微石材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石材企业,市有关部门每年建立“小升规”重点石材企业培育库,不定期为入库培育企业组织专题培训。加大对入库培育的石材企业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考虑库内的石材企业。贯彻落实省促进“小升规”的各项政策。

七、着力培育大型龙头骨干石材企业。落实大型骨干企业扶持政策,对年产值5亿元以上石材企业,纳入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范围,在贷款贴息、用地指标、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支持石材企业兼并重组,成立大型石材企业集团。对实行兼并重组的石材企业,在其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不征收增值税。支持国有独资公司——市云石石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整合各类石材产业发展资源,组建大型综合性石材产业发展平台公司。支持石材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市有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企业解决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加大对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每年邀请金融专家或券商专免费为石材企业开展专项培训。加大对石材企业上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对在深、沪及境外股票市场成功上市或通过买壳、借壳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50万元。

八、支持石材企业节能绿色环保生产支持石材废渣处置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石材废渣集中堆场,对符合条件的石材废渣堆场,在项目用地指标方面给予优先给予安排,并在项目审批上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项目建设。规范石材废渣清运公司管理,科学合理地核定石材废渣清运价格。大力引进和培育石材废渣废料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技术先进、环保效益好、有带动力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在用地指标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市经信部门对石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列入重点支持项目范围,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省级以上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如项目获得相关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10万元叠加资金奖励。支持和引导石材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通过省级、市级清洁生产审核的石材企业,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1万元经费补贴,并在石材企业融资贷款、申报省级财政扶持政策、人才引进、企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支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港资石材企业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等政策。加大清洁生产培训力度,邀请省内外清洁生产领域专家免费为石材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专项培训和申报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石材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意识和能力。

九、支持石材企业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和文化推广。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国(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和云浮石材文化节,不断扩大参展规模和参展企业数量,邀请更多国外专业的石材产品采购商参展,逐步推动展会市场化运作,真正为石材企业提供产品展示、交流、营销和对外合作平台。支持石材企业组团参加广交会”及“一带一路”国家举办的各类型石材展览会,市级财政在企业国外参展费用方面给予5%-10%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加快石展会和石文化节永久展馆建设,全力打造特色精品旅游项目,推动更多客商和游客到永久展馆参观游览,打造永不落幕的石材博览会。深入实施全市新一轮商标品牌发展战略,重点在石材行业培育更多商标和自主品牌。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按照《云浮市实施名牌战略奖励暂行办法》对企业给予奖励。大力支持云城区创建“全国云浮石材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大力发展石材工艺文化创意产业,支持企业或协会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石材工艺文化创意活动。积极申报“中国观赏石之都”、“工艺观赏石之都”等荣誉称号,不断提升我市石材工艺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借鉴佛山“南风古灶”建设经验,加快规划建设集生产、研发、博物、设计、展销、装饰与旅游于一体的石文化创意产业园。加大对传统石材工艺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力度,办好“伍丁诞”等石材工艺文化活动。优化完善市区牧羊路、金龙桥等石材工艺街区的建设,规范门面标识形象,做好品牌宣传,打造全国最具特色的石材工艺创意街区。

十、进一步规范石材行业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规范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建立健全全市小微型石材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对纯销售、纯加工、销售加工综合类型的石材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和管理办法,确保同一类型、同一规模的石材企业税负合理、科学、公平。加强石材行业诚信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失信石材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逃废债失信行为进行信息披露,对赖债户、失信户采取严禁高消费等联合惩戒措施,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惩戒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强石材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环保执法、税收执法、城管执法等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以欺诈手段经营、偷逃税款、环境违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石材行业市场经营管理秩序。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石材生产加工、销售贸易、石材机械等企业。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 2015〔25〕号)同时废止。
附件:
https://www.yunfu.gov.cn/gkmlpt/content/0/559/post_559733.html#36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中国石材之窗ww.chinastone.cn”,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