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市建设局的戴庄路(东进路至鹿鸣路)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戴庄路 。
(2)工程规模:长约370米,宽约32米。
(3)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9月1日,工期为30天。
(4)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戴庄路(东进路至鹿鸣路)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三级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应提供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应出具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和中标后都不得更换。
(3)本工程严禁挂靠投标,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并上网公示且向省建设厅建议降低或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7、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全数入围法。
8、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请申请人于2008年8月1日16:00时至2008年8月8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 并在材料袋上标明“戴庄路(东进路至鹿鸣路)工程投标申请”字样,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和裕大厦市行政服务部中心三楼)“1号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或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建造师执业证明原件;(6)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7)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三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07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凭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花名册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账户清单需反映最近缴费数及时限)原件核对]和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10、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11、招标人有可能对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的综合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在调查或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资格预审资料有虚假,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各投标报名人对其他投标人的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均可如实向招标人署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证据。
13、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到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14、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5、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6、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孙昌华 联系人:成 研
联系电话:0515-88423123 联系电话:1396197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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