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2008年8月7日~2008年8月11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每天存款余额不少于150万元的银行证明(已参加2008年8月5日投标的企业,原银行证明保持有效,不需重新出具)。
2、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请申请人于二○○
八 年
八月
五日
八时
/分 至二○○
八 年
八月
十一日
十六时
/ 分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或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页面“招标文件”,点击“东台市广场路工程招标文件”)上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光盘:壹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无须重新购买。
6、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修改:(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时;(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开标时间修改为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时;(3)招标文件第9.5.1款第(8)项修改为2008年8月7日~2008年8月11日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每天存款余额不少于150万元的银行证明。其他仍按招标文件和本公告执行。
7、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二○○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时,在开标截止日三天前公布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