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虎门港控股有限公司的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二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 交易场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工程性质 | 企业自筹和贷款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 投资金额 | 70651.16万元(概算) | 资金证明 | 验资报告和银行证明 | 
        
            | 工程规模 | 2个3万吨级泊位(码头结构按5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及其它港口配套等工程。码头岸线长度678米。 | 
        
            | 招标范围 | 疏浚工程、软基加固工程、水工工程、堆场道路工程、土建工程(地下部分)、供电照明工程(地下部分)、给排水消防及环保工程(地下部分)、通信导航工程(地下部分)。 | 
        
            | 监督部门 | 东莞市交通局 | 监理单位 | 广州港水运监理有限公司     | 
        
            | 施工图审查单位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80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8年9月1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投标会时间:2008年9月16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其它说明 | (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简称"信用手册"),在信用手册中备案资质不低于本工程的资质要求,无信用手册或在手册中的备案资质未包含本工程所需资质时,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给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企业的信用手册(如有)、企业资质证、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证和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现金、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管理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 2010年9月31日,总工期20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优良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
4.1企业已被列入《东莞市投标人资格名录》,且资质符合本招标资质要求,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4.2不在《东莞市投标人资格名录》中的单位,且资质符合本招标资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4.2.1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资质证、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证和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以及法人签署的承诺书(格式附后),由招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承诺书须明确:中标后按规定向市建设局申办企业进莞情况登记表,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在签订合同前,企业因自身原因未领取《信用管理手册》的,愿意接受按自动弃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2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5、投标人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广东建设报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公章):东莞市虎门港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邮政编码:      523981      联系电话: (0769)88660768 
传   真: (0769)88860113 联 系 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沙田镇恒福大厦幸福阁A座702室
邮政编码:      523981      联系电话:13428625610 
传    真: (0769)88684483 联 系 人:   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