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民市新区南路改建工程 
      点击数:1938 发布时间:2008-08-27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沈阳新民市新区南路改建工程....
       
       
	
        
        
        - 中国石材之窗提示您:
- 你当前的身份无法查看此条信息,如果您是 
- 请先  之后再查看, 之后再查看,
- 如果您还不是石信通会员,请联系网站客服!
- 现在就加入石信通会员,客服电话:010-62237591
 
       
        
 
         
	
      
     1.招标人名称: 新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香圃 
2.招标人地址: 新民市市府路4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党洪庆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新民市湖滨西路6号 邮政编码: 110300 
5.招标项目名称: 新民市新区南路改建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新民市新区南路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9-21 至 2008-11-30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基础建设 
投标资质等级: 贰级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贷款 
投资额: 8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0 幢数: 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11.报名时间: 2008-8-26 9:00:00 至 2008-9-1 17:00:00 
12.报名地点: 新民市湖滨西路6号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柴红梅 电话: 62273122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中国石材之窗ww.chinastone.cn”,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