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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塘涌路(德艺路)工程

点击数:1898 发布时间:2008-09-17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广州市番禺区塘涌路(德艺路)工程....

一、工程名称:塘涌路(德艺路)工程(市南路至滨江大道)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46346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848209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塘涌路(德艺路)工程(市南路至滨江大道)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规模道路全长约750m,规划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278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的时间和费用: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8年 9 23 日(上午:9:30时~11:30时或下午:2:00时~4:00时)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00元,图纸购买费为350元。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投标采用无记名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报名时不得表明身份和相互询问身份,也无须提交任何资料和证明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员也不得询问投标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违反该规定的,将由招标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要求};
3.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本工程企业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省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须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属外省进穗企业,除提供上述书面承诺外,还须同时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经理证延期文件且项目经理证书在该文件规定使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证书资质须为市政工程相应专业的二级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已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的回执或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建造师注册名单之列。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并提供完成初始注册的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显示该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名单之列,或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证明。提供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能显示该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或初审证明,并提供本人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项目经理证书的专业为准。
注:投标登记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有关情况,且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完成企业登记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报名地点,无记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费用,同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报名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收费凭证。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2.投标申请人凭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于2008年 9  28 日(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为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凭据,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不能提交该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核查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转帐等有效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然后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确认缴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未将现金进帐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部确认收讫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6.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收费凭证、报名费发票及交易部开具的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履行投标登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核对相关证明、证件、票据原件是否相符。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票据等资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投标人在履行投标登记时,应一并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同时应当携带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随时准备接受查验。《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不予投标登记;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2)确定下浮率。本标的评标方式为: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在开标前,招标人当众从0-8号球中随机摇出三个号码球(摇出后不再放入),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如果是小数,则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平均数低于3%的,按3%计。
3)开标。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投标登记的全部投标人当众开标。
4)评标、定标。开标完成后,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一个评标参考值,将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对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9名由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排名前20名的投标人应当场提供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核验,不能当场提供原件核验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中,按原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值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的,采取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均精确到“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分”以下小数的,“分”以下的数值不予计算。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7.中标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8.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如项目负责人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传真):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10。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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