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及延期公告
大丰生态投资开发总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商贸区道路工程,已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商贸区道路工程
1.2工程规模: 5389.52万元(其中A标段4108.56万元,B标段1280.96万元)
1.3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道路工程。
招标内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道路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工程地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灶圩村、同圣村境内,“田”字型道路约10公里。
B标段: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区道路工程。
招标内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区道路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工程地点:大丰市经济开发区长安村境内,“U”字型道路约3公里。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有缴纳相应投标标段工程总价款20%保证金的能力,并能报名时转帐到业主的帐户或向业主出具银行担保手续(该保证金开标后中标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无息退还)。
3.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为拟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申请人报名时A、B标段可兼报,也可报其中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投标申请人二年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建筑管理部门的不定期检查中有3次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不在场记录或政府部门网站公布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申请人投标。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12日止。
7、请申请人于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到大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及业主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或银行出具的担保手续。大丰市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还需提供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科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申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登记表(单项)”。(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科联系电话:0515-83535962)。
8、报名经办人报名后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关于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商贸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延长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商贸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10月21日17时30分止,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