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城南新区跃马路北段改造工程(世纪大道-开发大道)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苏港房地产工程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跃马路(世纪大道—开发大道);
2.工程规模:道路改造全长约800米,路宽50米,总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12 月 1 日,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需要。
四、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如下:
城南新区跃马路北段改造,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的施工。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施工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市政公用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建议按《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
六、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采用“全数法”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抽签法”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请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08年11月7日16:00时至2008年11月14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将下列资料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封袋无须盖章,但应清楚地注明“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城南新区跃马路北段改造(世纪大道—开发大道)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后,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6)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2008年以来(至少应体现已交至2008年6月份)在本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上述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后。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一、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各投标申请人到江苏省苏港房地产工程估价有限公司盐城招标代理部领取。
十二、资格审查结束后工程项目实施前的整个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有可能对投标人逐一进行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如发现挂靠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或提供的情况不真实的,招标人仍有权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视实际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唐 春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0515-86660033 联系电话:15861979868
地址:盐城市开元路新都花园南门 地址:盐城市盐马路35号402室
时间:200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