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永和红荔路道路市政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苏广斌 联系电话:020-28068840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137103610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仁凤 联系电话:13424004685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红荔路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道路宽20米,长600米。道路市政工程含行车道,人行道、供水、排水、排污、路灯、电缆沟、绿化、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志线,交叉口信号控制与交管管线施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约1800万元(其中交通工程约1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12月 15日---- 2008年 12 月 16 日
上午: 9:30 —— 11:30 下午:2:00 —— 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代表人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报名。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负责人应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的建造师资质,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7、投标人自2006年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且合同额在9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类似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业绩查询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企业项目公布业绩数据为准);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http://www.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四、投标单位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报名。
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6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招标人可随时复核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投标单位不得不配合招标人工作,否则招标人视为该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响应投标而拒绝投标单位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上报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会二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八、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一、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本(工本费概不退还),图纸押金2000元,具体发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报名费用100元/人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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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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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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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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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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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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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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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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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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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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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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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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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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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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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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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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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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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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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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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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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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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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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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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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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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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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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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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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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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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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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中规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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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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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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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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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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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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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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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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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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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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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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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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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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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
业主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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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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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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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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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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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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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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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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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 8点要求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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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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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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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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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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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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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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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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