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外墙幕墙工程
点击数:2367 发布时间:2008-12-24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江苏连云港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外墙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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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东方国际商务中心 |
招标人名称 |
连云港海润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工程地点 |
连云区西墅路北侧、平山北路东侧 |
工程规模 |
33052平方米、建筑幕墙部分180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LYGL20071000106 |
外墙幕墙 |
公开招标 |
1500 |
2008-4-5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报名地点 |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公告发布日期 |
2008年12月23日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9年2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年4月12日 |
公告开始时间 |
2008年12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08年12月29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幕墙工程一级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壹级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国家注册建造师 |
其他条件 |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3、资格预审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3.1、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3.2、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资格预审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执行苏建管企(2008)19号文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 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三级项目经理除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招标人有权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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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连云区栖霞路 |
联系人
|
程春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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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305136927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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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江苏连云港市中华西路64-3#401 |
联系人
|
杨善高 |
传真 |
0518-85315552 |
电话
|
0518-82315552 |
邮编 |
222042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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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08年12月23日至 200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12月23日至 2008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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