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厦东路道路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06]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长753.023米,宽12米
(3)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期标准:120天(日历天)
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7、请申请人于 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20时,下午14:00-17:20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8、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吴晓东 电话:15951362555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联系人:朱松 传真:84355588 电话:(0527)84355588
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