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09-03-17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石材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开经发[2006]1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报名工作。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通榆河东,东方公园以北。
(2)材料名称:花岗岩蓝眼灰麻(具体见石材样品)。
(3)材料规格:墙面石材厚度25mm,设计成材最大板块;1.3m*1.2m;地面铺装石材30mm~40mm。
(4)材料用途:外墙干挂、地面铺装。
(5)计划交货日期为:2009年3月。
四、招标内容:
花岗岩石材[蓝眼灰麻石材(具体见石材样品),国产]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督导,不含安装(具体详细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厂商;
(2)投标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时须提供国家认可省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格性能检查报告。
(4)投标时须提供石材原产地证明,证明单个矿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种,现有蕴藏量不少于0.3万立方米,招标人在中标后须进行实地考察确定。
六、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9:00时至2009年3月17日9:00时止,请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大楼建筑幕墙石材项目招标报名资料”,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4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一项者,将被视为报名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盐城市机电招标办核验的复印件;(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第(2)项资料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报名时还需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0515-8819656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陈日红
电话:0515-88297955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刘健
电话:0515-88375973、8890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