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电视台新址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电视台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666248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0675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229号内(原新中国造船厂)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862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最终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图纸为准)
2.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施工和工作:
1)基础工程:所有桩基础工程,不含基坑支护、基坑的土方开挖和外运;
2)土建工程:包括基坑土方回填、地下室混凝土结构及防水、东楼西楼及广场大平台混凝土结构、砖砌筑、防水工程、粗装修,公共部位的精装修工程等;
3)钢结构工程:包括演播厅及中庭钢结构制作、安装和涂装工程,以及钢结构预埋件施工;
4)幕墙工程:包括建筑物各外立面的幕墙钢结构、玻璃、铝板、百叶的制作、安装施工;
5)室外工程:包括广场大平台铺装、室外道路施工、室外市政管网工程等;
6)施工总承包管理:即对招标人直接发包或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五、预计发包价: 约90000 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为主,资金已落实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8 月 29 日---- 2008 年 9 月 1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项目建设规模所需的建设部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4年7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是指本条第3款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高度240米以上、或40层以上的非住宅类和非工业厂房类的公共建筑工程)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上述业绩需提供所属业主有效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关于关联公司业绩的规定:集团公司不得使用其下属公司的业绩,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其集团公司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月起至今在广州地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 年 9 月 1 日前 三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 9 月 1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5、投标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上岗资格证或职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7、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2005年至2007年企业财务报表(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须连续三年盈利)。
18、2005年至2007年有效的无欠税漏税证明(以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少于等于20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择优选取前20名并从中抽取 12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若报名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亦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 标 人:广州市电视台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2
|
投标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4
|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
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6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7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符合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
|
原件备查
|
|
|
8
|
拟委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规定或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要求的资料
(必须提供真实可用的查询路径)
|
|
原件备查
|
|
|
9
|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临时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0
|
拟派建造师按《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文)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承诺书
|
|
原件备查
|
|
|
11
|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职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
原件备查
|
|
|
12
|
自2004年7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
原件备查
|
|
|
施工合同
|
|
原件备查
|
|
|
竣工验收报告
|
|
原件备查
|
|
|
13
|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6、7、8、9、10、11、14、16点要求的承诺书
|
|
原件
|
|
|
14
|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原件备查
|
|
|
15
|
2005年至200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表
|
|
原件备查
|
|
|
16
|
2005年至2007年有效的无欠税漏税证明
|
|
原件备查
|
|
|
17
|
以下为择优要求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
17.1
|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2
|
投标人提供获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3
|
投标人提供获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颁发信用等级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4
|
2005~2007年的财务审计报表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5
|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6
|
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情况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7
|
企业2年内广州地区完成的相当规模同类项目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8
|
企业项目业绩获奖情况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17.9
|
项目经理业绩获奖情况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