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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新浦区通灌南路新华广场工程

点击数:2118 发布时间:2008-08-26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江苏连云港新浦区通灌南路新华广场....

工程名称 新华广场1#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建院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通灌南路102号
工程规模 88692.73m2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20080800401 建设监理 公开招标 180 2008-9-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514室刷卡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8月2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8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8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其他条件 凭企业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前来报名。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一个总监工程师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备注: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总监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应连建质(2007)551号文件要求,外省外市监理企业必须办理《核验通知书》,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即为资格预审合格,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总监工程师无在建工程;(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通灌南路102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连云港新浦区通灌北路103号

联系人

吉文丽
传真  

电话

0518-85015111
邮编 222001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8年8月25日2008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30分 至 1130分,下午 150分 至 18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514室刷卡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8月25日2008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30分至 1130分,下午 150分至 18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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