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石材之窗! [请登录] [免费注册]
会员服务 | 商务中心 | 帮助中心 | 客服:010-62237591 | QQ交流:点击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石材资讯 » 行业新闻 > 工程项目

福建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改造工程

点击数:2316 发布时间:2008-08-12 来源:中国石材之窗

【摘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南桥头至福厦路)改造工程....

1、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决定对涵江区新涵大街(南桥头至福厦路)改造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1660米,路幅40米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有说明不列入计算的部分,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投资概算:约13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财政拨付         建设地点:涵江区新涵大街(南桥头至福厦路)
要求工期: 1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规定在莆田市内通过备案登记的福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4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 8 月 12 日至2008年 8 月 18 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盖章)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传真:13599555773         电话/传真: 0594-2858811

    免责声明: 凡标注来源本网的新闻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中国石材之窗ww.chinastone.cn”,其他部分转载新闻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