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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点击数:32695 发布时间:2014-10-23 来源:

【摘要】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范和应用技术及规范分技术委员(....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范和应用技术及规范分技术委员(SAC/TC460/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省石材行业协会、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溪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材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环球石材(东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臻毅、周俊兴、郭经伟、王伯瑶。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JC/T XXXX-XXXX

石材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行业生产加工企业清洁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和检验、计算及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行业生产加工企业的清洁生产管理和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公告,也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的参考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8600     天然板石

GB/T 1860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 19766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 23452     天然砂岩建筑板材

GB/T 23453     天然石灰石建筑板材

GB/T 23454     卫生间用天然石材台面板

GB/T XXXXX     超薄石材复合板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JC 830.1-2005  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第1部分:干挂饰面石材

JC/T 847-1999  异型装饰石材

JC/T 972       天然花岗石墓碑石

JC/T XXXX      石材马赛克

JC/T XXXX      广场路面用天然石材

JC/T XXXX      石雕石刻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cleaning production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综合电耗  integration electric wastage

    指在一年的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电量。

3.3

综合能耗  integration energy wastage

指在一年的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经综合计算后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3.4

新鲜水用量  tap water capacity

指石材加工企业每年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新鲜水量。

3.5

石材年产量  stone output for a year

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在一年内生产的石材产品数量(m2),建筑板材以实际生产量计算,异型和雕刻石材产品以所用荒料按每立方为30平方米计算。

4  分级

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

a)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b)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c)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5  要求

5.1  石材生产加工企业清洁生产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石材企业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

应具备水循环利用系统、颗粒物收集系统、降噪设施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综合电耗/(kw·h/ m2)   

15

17

20

2、综合能耗/(kw·h/m2)    

15.5

17.8

21

3、单位新鲜水用量/(m3/ m2)     

0.2

0.3

0.4

4、生产废水回用率/%           

100

100

95

三、产品指标

产品质量

应符合相应产品国家、行业标准或客户要求

四、污染物产生指标

1、颗粒物浓度/mg/m3)        ≤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

0.5

0.8

1

2、颗粒物浓度/mg/m3)        ≤

(厂界有组织排放)

15

30

60

3、颗粒物浓度/mg/m3)         ≤

(生产车间内)

5

8

10

4、厂界环境噪声/dB(A)         

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夜间45

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夜间50

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5,夜间55

五、废物回收和利用指标

颗粒物、废弃料综合处置和利用率/%  

100

100

95

六、环境管理

1、环境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减排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专门环境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环保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并负责对各种环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实施。

3、环境审核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了审核;并按照GB/T 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要求进行了审核;并且按照GB/T 24001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4、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具有节能、降耗、减污的各项具体措施,生产过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 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对可能发生环境应急事故要有预案及措施。

6.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建有固废暂存场(石粉全封闭、其他半封闭),并有防止扬尘、淋滤水污染、水土流失的措施

建有半封闭式固废暂存场

 

5.2  石材加工工业园区应设置统一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系统,并建立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系统。具有一定的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方案。

6  检验、计算及评价

6.1 生产工艺与装备

现场观测评价。

6.2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6.2.1  综合电耗

电耗按GB 2589的规定进行统计和计算。

5.2.2  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1)

式中:   

Eui—— 加工每平方米石材的综合能耗(折标准煤),t/m2

    E——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石材产量,m2

    Q —— 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综合能耗的消耗量(折标准煤),t。

注:综合能耗是石材加工企业在计划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综合能耗主要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蒸汽、电力等)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能耗工质(如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但不包括用于动力消耗(如发电、锅炉等)的能耗工质。具体综合能耗按照《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电力按照当量热值折标煤,即每千瓦时按3596kJ计算,其折算标准煤系数为0.1229kg/( kw·h )。

6.2.3  单位新鲜水用量

    在一年的计量时间内加工生产需补充的新鲜水用量(m3)与石材产品生产量(m2)的比值。

6.2.4  生产废水回用率

废水回收利用率按公式(2)计算:

…………………………………………(2)

式中:

η —— 生产废水回用率,%;

W—— 在一年的计量时间内回收利用的废水量,m3

—— 在一年的计量时间内生产废水排出量,m3

6.3  产品指标

    按GB/T 18600、GB/T 18601、GB/T 19766、GB/T 23452、GB/T 23453、GB/T 23454、GB/T XXXXX、JC830.1-2005、JC/T 847-1999、JC/T 972、JC/T XXXX、JC/T XXXXJC/T XXXX等相应的产品标准或客户要求进行。

6.4  污染物产生指标

6.4.1  颗粒物浓度

    按GB/T 16157方法进行测试。

6.4.2  厂界环境噪声

声环境功能区及昼间、夜间的划分应符合GB 3096标准要求,环境噪声检测方法按GB 12348的规定执行。

6.5  颗粒物、废弃料综合处置和利用率

在一年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加工生产产生的废物处置和利用量与产生总量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6.6  环境管理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GB/T 24001要求进行审核和评价。

7  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工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参考文献

 

[1]  GB 15190-199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2]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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